2026-05-07
2026年4月14日,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山西省城市更新条例》,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我省首部城市更新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,为全省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明确法治遵循与实施指引。本次特别邀请同济团队、深耕城市更新领域的核心专家开展条例首次专业解读。

本次解读专家陈保禄博士,同济规划院城市开发规划研究院所长、高级工程师、注册规划师、同济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企业导师,山西规划全过程研究中心核心技术骨干。长期深耕城市更新规划研究与项目落地实践,主持了武夷山市、邵武市、福安市、长三角核心区黎里镇芦墟社区等多个更新规划。2025年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加同济规划院AI应用方向重大课题子课题《城市体检大数据采集与分析技术研究》,获得《空间规划数据处理平台》《城市更新规划设计中大数据分析方法的应用》《城市体检数据自动采集平台V1.0》三项城市更新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,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十余项国家及省级优秀规划设计奖,理论扎实、经验丰富。
本文将围绕条例核心内容,从守文脉、促转型、优规划、精治理等方面展开深度解读,供大家参考学习。
2026年4月14日,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山西省城市更新条例》,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作为山西省首部城市更新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,《条例》共6章42条,立足资源型省份转型与三晋历史文化禀赋,构建规划引领、保护优先、多元共建、长效治理的制度体系,为全省城市更新提供刚性法治遵循,也为中西部同类地区城市更新立法提供参考范式。
一、守文脉:全国首创保护前置,让历史文化“活起来” 《条例》将历史文化保护置于城市更新的前置环节与底线要求,形成源头保护、全域管控、活化利用的完整制度链条,彰显文物大省、文化大省的立法担当。 首创法定保护前置:全国首个在省级条例中明确先调查后建设、先考古后出让制度,将历史文化资源调查、考古勘探作为项目立项、土地出让的刚性前提,从制度上杜绝“破坏性建设”。 强化风貌刚性管控: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建筑、工业遗产、古树名木;严禁大规模迁移砍伐树木、滥建文化地标、随意更改老地名,守住城市肌理与历史记忆。 细化活化利用路径:在保留传统格局与风貌前提下,支持通过加建、改建、功能置换等方式活化利用老建筑、老厂区,发展文旅、商业、公益等业态,实现保得住、用得好、活起来。 二、促转型:聚焦资源型城市,推动“工业锈带”变“发展秀带” 紧扣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核心任务,《条例》把老旧厂区盘活、产业迭代升级、生态修复提质作为更新重点,破解传统产业衰退带来的城市空心化、土地低效利用等痛点。 专章固化转型路径:明确支持传统工业用地转型利用,鼓励发展新业态、新功能,为资源型城市更新提供“山西方案”。 突出生态修复导向:加强城市山体、水体、绿地等生态保护,推进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,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与安全韧性。 坚持民生与转型协同:把老旧小区改造、完整社区建设、基础设施完善与产业空间重塑同步推进,以更新促转型、以转型惠民生。
三、优规划:确定专项规划法定地位,构建闭环编制实施体系 《条例》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确立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法定地位,建立全链条、可落地、强约束的规划编制与实施机制,杜绝无序更新、盲目更新。 明确规划法定程序:由住建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编制,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一级备案,确保规划权威、程序规范、上下衔接。 构建四级闭环体系:形成城市体检—专项规划—片区策划—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工作链条,要求先体检、后规划、再策划、最后落地项目,实现问题导向、精准施策。 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:建立统一城市更新项目库,常态申报、动态调整、滚动实施,保障项目有序推进、提质增效。 四、精治理:健全全过程管理,实现“建管运监”一体化 突破“重建设、轻运营”的传统模式,《条例》将全过程管理、数字化赋能、多元保障贯穿始终,推动城市更新从“工程建设”向“长效治理”升级。 全过程管理机制:明确政府统筹、部门协同、街镇落实、公众参与、市场运作的工作格局,覆盖规划、建设、运营、监管全环节,压实后期运维责任。 数字化统一管控:建设省级统一城市更新信息系统,运用数字化、智能化技术统筹管理,提升治理效能与监管精度。 多元化要素保障:构建财政引导、社会参与、金融支持、居民合理分担的投融资机制;优化土地供应,支持自主改造、混合用地、弹性年期等政策,激发市场活力。 供稿人: 陈保禄 同济规划院城开五所所长、高级工程师、注册规划师;研究方向:城市更新与城市设计; 王 涛 同济规划院城开五所主创规划师、高级工程师、注册规划师;研究方向: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。